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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教学科研考核,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14-09-04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推行教学科研考核,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经济管理学院布置教师学年度考核工作

9月3日下午,经济管理学院召开新学期工作布置会,向全院教职工传达了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学年度考核办法。院长邓明然教授主持会议,院长助理李林副教授向教职工解读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李林副教授首先介绍了学院制定教师学年度考核办法的目的和原则。他说制定考核办法的目的在于“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实现教学与科研齐鸣,促进教师对个人教学、科研工作的评价和反思,有利于学院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教师工作”。考核办法以“立足实际、科学引导,正负激励相结合正为主、负为辅,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全面整体衡量、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教师学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学年度在岗的专职教师(退休返聘教师除外)。

接下来他对学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了详细说明。教师学年度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和科研两个方面。教学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检查、教学竞赛奖励等9大系列;科研考核指标包括教研科研项目、教育质量工程、论文著作等3大系列。教师在整个学年度完成320学时的基本工作量,计100分,按照学年度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学年度结束时计分排名。教师学年度考核排名与学校学年度考核、优秀教师评选、教师教学绩效奖金等级等挂钩。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评优秀的教师在教学科研项目申报、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推荐。

最后,邓明然教授对本次工作布置会做了总结。他说,教师学年度考核指标是有导向性的,各位教师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学年度奋斗目标,工作重心要做到“哪些该为,哪些不该为”。学年度结束时回过头来看看每年的工作情况,制定新的个人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研科研水平,加速个人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