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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武昌首义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一、申请入党

环    节

详     细

工作标准

1

递交入党申请书

·符合申请入党条件;

针对全体大一新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

·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比例比例达80%方有参评年度先进党组织资格。入党申请书提交比例排名最末且未达到80%,支部和总支本年度工作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有谈话记录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环    节

详     细

工作标准

3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1.原则上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后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坚持政治标准

3.不能直接指定

4.按年度发展计划3倍人数推选积极分子

5.不能有文化课成绩不合格

·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

支部工作本上有记录

4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备案

·面向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以书面形式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1.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填写盖章

2.积极分子名单由各支部书记汇总给组织委员统一报党委组织部

3.通知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5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

联系人必须与积极分子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积极分子思想状况

·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1.每个季度至少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一次

2.积极分子结合教育内容,及时撰写思想汇报。

3.每年度3、6、9、12月份集中收思想汇报,支部书记及时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符合要求。

6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表

·基层党总支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将积极分子培养状况写入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内容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环    节

详     细

工作标准

7

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列为积极分子一年后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注重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

3.须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

4.不得有文化课成绩不合格

5.按发展计划数1.2倍确定发展对象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必须征求意见,相关人员要签字确认

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

支部会议本上有记录

8

发展对象备案、公示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填写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盖章

面向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以书面形式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9

确定入党介绍人

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最多调整1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0

进行政治审查

主要内容: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及时到组织部领取函调信,对父母和已成年兄弟姐妹进行函调

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结论性材料写入考察表

11

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

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培训和测试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委员通知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取得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

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环    节

详     细

工作标准

12

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支部本上有记录

13

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各基层党组织按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清单,提交材料到党委组织部预审

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预审合格者领取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笔填写。

按要求填写,不得涂改

14

支部大会讨论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按左侧要求,在支部本上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主要程序:

·发展对象汇报有关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入党介绍人介绍有关情况,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与会党员充分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5

预备党员公示

·面向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以书面形式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通过后,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材料一次性合格率最低者,支部和党总支不能被评为先进党组织

16

组织员谈话

·材料审查通过后,由组织员与发展对象逐一谈话;

基层党组织按组织部下发的组织员名单安排谈话任务,并督促及时完成

·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

17

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组织部负责

·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委组织部负责

·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支部本上有记录

18

组织部门备案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委组织部负责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环     节

详      细

工作标准

19

编入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如无特殊要求,由党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宣誓

入党宣誓

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21

继续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应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

2.预备党员应参加预备党员集中学习班

3.预备党员应参加校党委组织的集体学习、讲座等活动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1.明晰入党时间和党龄两个概念

2.要求党员牢记自己的政治生日

22

提出转正申请

·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前15日-30日内提交转正申请

·党小组提出意见;

按左侧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支部委员会审查。

23

支部大会讨论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1.按左侧要求在支部本上做好记录

2.预备期满后方能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问题,不能提前召开

3.如不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支部本上如实做好记录

4.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做好记录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党小组介绍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小组意见;

·支部委员会介绍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转正意见;

·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24

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

党委组织部负责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委组织部负责

·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做好谈话和会议记录

25

入党材料归档

·党支部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和培养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1.学生党员档案毕业时由支部书记统一到组织部领取,交由档案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后一并寄出;

2.教工党员档案由组织部统一交到人事处归入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学生党员毕业时,暂无单位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员档案由党委组织部保留,但不超过两年。










备注: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和工作标准进行,校党委组织部会不定期对发展党员全过程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