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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30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武昌首义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内容及条件

1.精神面貌良好。宿舍成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关心国家大事,无庸俗、低级的言论;成员之间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合作精神好。

2.学习风气浓厚。宿舍成员自觉学习意识高,按时上课,到课率高,在自习时间无用计算机玩游戏的现象,无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现象;

3.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宿舍成员之间组织纪律性好,遵守用电安全规定,按时作息,没有无故晚归、夜不归宿等现象,无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全学期无因违纪受到各级处分的个人。

4.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宿舍成员防范意识强,个人物品保管得当,能较好的掌握及运用安全防范的常识和技能,宿舍内无丢失被盗、无人员伤害和其它安全责任等事故发生。

5.内务卫生整洁高雅。宿舍成员卫生意识好,房间干净、整洁、无异味,床上被子叠放整齐,蚊帐布帘靠墙挂放,桌面上学习、生活等物品摆放有序,床下鞋子放置整齐,室内无私接电(网)线的现象。

二、评选与检查办法

1.文明宿舍评选活动,每学年评选一次,于11月20日前完成,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各班级对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依据校、院各级组织检查的数据进行评议推荐,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经各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学校学工部(处)。

2.检查由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两部分组成。定期检查由各学院、宿舍管理中心及学生组织落实;抽查由学工部(处)牵头,团委、总务处、保卫处和各学院参与,可随时进行。各级检查和抽查结果的数据均以百分制计算。

3.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学工部(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的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文明宿舍”。

三、评选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宿舍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四、奖励办法

1.每年校级“文明宿舍”的比例不超过宿舍总数的5%。连续两次被评选为校级“文明宿舍”,授予“文明示范宿舍”称号。各学院可以评选一定比例的院级“文明宿舍”。

2.对评选出的校级“文明宿舍”,由学校颁发奖品。院级文明宿舍由各学院进行表彰。

3.获得“文明宿舍”和“文明示范宿舍”称号的宿舍,各学院在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时按规定加分。

五、附则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试行)》(校学〔2006〕12号)同时废止。

各学院相应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并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特点研究制订创建文明宿舍具体实施细则。